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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陸機票使用

1.確認航站樓

請提前向您所乘坐航班的航空公司或機場查詢航班所在的航站樓。
為了確保旅客順利登機,建議旅客提前1小時到達航站樓辦理行李托運和登機手續,起飛前30分鐘將停止辦理。
2.辦理登機手續
 機場大廳的顯示屏會有滾動所有航班的值機櫃臺號,旅客可憑本人護照或有效身份證件到指定值機櫃臺辦理登機和行李托運手續,並領取登機牌。 
3.安全檢查
請準備好登機牌、有效護照證件,接受安全檢查。旅客須從安全檢測門通過,隨身行李物品須經檢查。
4.候機
經過安檢以後您可以根據登機牌標示的登機口到相應候機區休息候機。 
5.登機
通常情況下,航班起飛前至少30分鐘開始登機,請您留意廣播提示及航班信息顯示。登機時需要出示登機牌,請提前準備好。


常見問題
1、內陸乘機手續辦理時間是多少?
辦理全部機機手續時間的規定:航班起飛前壹個半小時(90分鐘)開始辦理乘機手續至航班起飛前30分鐘停止辦理手續,請旅客握時間按時辦理。
2、機票上乘機人姓名錯了,怎麼辦? 
根據民航規定,機票不能塗改。若乘客姓名錯誤,請辦理退票,重新預訂。
3、內陸旅客的免費行李額是多少?
壹般持成人或者兒童票的旅客乘坐頭等艙為40公斤,公務艙為30公斤,經濟艙為20公斤。持嬰兒票的無免費行李額。
4、隨身攜帶行李的什麼規定?
隨身攜帶物品的重量,每位旅客不能超過5公斤,體積不得超過20*40*55厘米。頭等艙旅客每人可隨身攜帶兩件物品,公務艙或經濟艙旅客只能隨身攜帶壹件物品。如超過重量、件數或體積限制的隨身攜帶物品,應作為托運行李托運。
5、要托運行李的有什麼規定?
每件不能超過50公斤,體積不能超過40*60*100厘米,超過上述規定的行李,須事先征得承運人的同意才能托運。《國家航空安全條例》規定,旅客不得利用機票為他人捎帶行李。
6、遺失身份證,如何登機?
可到遺失地派出所出具證件遺失證明或在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臨時身份證明(註:貼相片和加蓋公章);或帶齊其他可證明自己身份的材料到候機樓派出所咨詢能否出具臨時的乘機證明。
7、孕婦是否可以乘坐飛機? 
1)懷孕不足8個月(32周)的健康孕婦,可正常乘機。
2)懷孕超過8個月(32周),不足9個月(36周)的健康孕婦需要乘機,應在乘機前72小時內提供省級以上醫療單位蓋章的《診斷證明書》,經航空公司同意後方可購票乘機。
3)懷孕超過9個月(36周)的孕婦不接受購票乘機。
8、我是壹名軍人,憑軍人證可以登機嗎? 
  現役軍人可憑軍官證、士兵證、軍隊學員證作為登機證件;退休後可憑軍隊退休幹部證作為登機證件;武警可憑警官證作為登機證件。  

9、請問如果患非傳染性重病的旅客,能坐飛機嗎? 
 如要乘機,需預先送交縣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適宜乘機的證明到直屬航空公司購票,並經直屬公司同意,方可購票。直屬航空對患病旅客乘機旅行可能產生的壹切後果,不負責任。  
10、70歲以上老人可以購買機票並乘機嗎? 
  可以。不過對於身體狀況欠佳的老人,建議乘機前與相應的航空公司客服咨詢相關規定,以保障您的出行。